北京国网中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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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装流程
一、可研报告 (2)在各供电所柜台调查是否欠费并由营业员签字,如无欠费问题,再由各站站长签字确认后生效。
三、除上述资料外还需以下资料: 1、增容申请。 2、原供用电合同原件或供电协议。 3、报装资料及两张欠费调查表备齐后报客户服务大厅接收,由接收人员确定供电方案号。 4、方案科科长分活后,约方案专工去现场查活,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供电方案(一般情况下,从大厅接收到方案第一次上会约3周左右)。 5、方案上会,如无特殊原因,每周召开,与会人员有,方案科专工、方案科科长、电缆工区专责工、线路工区专责工、调度室主任、运行工区负责人、总工、主管副局长。 6、方案如果上会通过,由方案员进行整理、补打,上报科长,再由内勤转营销处长盖章批复(一般正常情况下,方案批复时间大约需1至2周)。 7、方案批复后,由方案专工整理资料,集中转客服大厅,用户由此领取方案,在领取方案前,用户需先从客服大厅领取方案确认协议(一式四份)甲方盖章,凭方案确认协议领取供电方案(低基工程需交纳路灯维护费费用为6元*住宅部分建筑平米*百分之二十)。 8、根据北京市电力公司规定,10KV小区开闭站、配电室及所有电缆网外电源工程均须到中心办理设计、施工及设备招投标手续,因此在高压供电方案取出后,工程建设方(甲方)需与北京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公司办理《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委托合同》: (1)在领取永久供电方案时,区局专工负责领取《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委托合同》(一式四份) (2)合同领取后由区局专工转各市场部项目经理交甲方盖章(合同专用章)签字,再由市场部项目经理返还到区局专工,由区局专工到客服大厅盖章签字《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委托合同》双方盖章后由甲方保留两份,区局保留一份并转电力工程管理中心一份。 (3)签订《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委托合同》后,区局专工负责催促各局将合同转到电力工程管理中心,并通知中心专工。 (4)《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委托合同》签订后,区局专工负责协调区局工程科科长分配工程专责人,并通知中心专工。 四、设计(补齐设计资料) 1、中心专工依据高压供电方案和《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委托合同》到中心综合计划处办理设计招标,落实设计单位并负责将设计任务书转到设计单位。 (1)单个供电方案设计费在50万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由工程管理中心直接下达设计任务。 (2)目前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包括北京电力电缆公司设计室、北京电力设计院广联惠设计公司、北京电力公司电力工程管理中心。 (3)单个供电方案设计费在50万以上的工程,需通过中心进行,招投标中心专工与市场部项目经理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到中心综合计划处办理设计招标手续,并负责落实设计任务书是否转到设计单位,同时告知市场部设计专工并转交高压供电方案复印件一份。 2、根据确定的设计单位及设计人,设计专工配合市场部及甲方联系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料签订设计合同缴纳相关设计费用,约设计人到现场查活并催促设计进度。 3、工程部需将甲方工程投资的情况提前告知预算部,以便调整设计思路及设计概算。 4、设计完成甲方缴纳设计费后,设计专工负责从设计单位取出设计图纸,设计概算,并准备图纸送审资料(同时须从设计单位多取出2套图纸以便我公司进一步安排工作)。 五、图纸送审 1、工程部将图纸送审资料准备齐全后,送到区局大厅。 2、由区局大厅将图纸登记转至审图科,由审图科科长分配专责人进行审图。 3、由工程部负责催促审图专工尽快安排审图,审图时间确定后由区局专工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由设计专工将注意事项以配合单的形式通知区局专工。 图纸送审资料包括: 1、外电源电缆审图应备齐资料如下: 设计概算:8份 外部审图登记表:2份 2、低基配电室及开闭站审图应备齐资料如下: 低基配电室及开闭站设计土建图纸:2套 设计概算:8份 外部审图登记表:2份 3、高基配电室、低压电缆审图详见相应部分 六、缴纳工程款 图纸审核完成后,工程部专工备齐方案复印件及设计概算,到区局经营科开具《工程款支付协议》及《付款通知单》,盖章后转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甲方依据交款协议,到客服大厅缴纳工程款之后将付款协议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转区局专工及中心专工。 七、施工招标 1、工程部专工将甲方盖章并填写清楚的《施工招标申请》转区局工程科,由区局工程科确认区局专工尽量将《施工招标申请》及报送招标的四套图纸从工程科取出转至电力工程管理中心;若无法取回,应催促区局人员尽快将该申请及图纸报到电力工程管理中心,并及时通知中心专工。 2、工程部专工负责将《施工建议委托书》送到中心综合计划处,提前协调安排施工招标;如《施工招标申请》为我公司取回的由中心专工报到中心服务大厅,并落实将该申请转到中心综合计划处如《施工招标申请》为区局正常转送,由中心专工落实将该申请由中心服务大厅转到中心综合计划处。 3、中心专工负责落实施工图纸转到中心技经处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确认。 4、中心专工负责落实参标单位及招标时间,负责从中心服务大厅取回《招标文件》和图纸。 5、中心专工负责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书,在投标日当天到中心参加投标会,做好投标记录并存档。 6、中心专工负责在工程定标后由中心服务大厅取回《工程中标通知书》,并交纳招标代理费。 7、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按要求施工招投标为两人参加 一周招施工 八、施工前手续的办理 1、安全交底纪录 (1)工程中标后由中心专工负责填写《安全交底纪录》,转交区局专工找区局工程专责人签署意见并返还 。 (2)以上工作完成后中心专工填写《工程前期交接表》,办理工程交接后附:方案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安全交底纪录》、《安全协议》(空白)、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工程部接到《工程前期交接表》后组织召开工程交接会,编制《工程推进交接表》准备开始实施。 2、工程交接后工程部需将中标通知书、《安全交底纪录》、《工程分包登记表》(仅限外电源工程)、《安全评价单》及《安全协议》(空白)转交安全技术部部到区局安监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并将相关资料留存以备查阅。 3、安全技术部部将签订好的《安全协议》及《安全评价单》转办公室留档并转工程部备案。 九、设备招标 1、工程中标后由中心专工负责填写两份《设备招标申请》并加盖公司公章、中标通知书及图纸转办公室,由区局专工到属地局找工程专责人开具《供电公司外电源设备招标申请单》或《供电公司变电设备招标申请单》,并由工程科科长盖章区局专工将该申请转中心专工,由中心专工报到电力工程管理中心进行设备招标。 2、若区局工程专责人要求进行土建验收或要求甲方出具《设备提前招标申请》,则区局专工将此信息告知中心专工,由中心专工通知联系甲方组织土建验收和出具《设备提前招标申请》。 3、土建验收由区局专工负责和区局工程专责人约定时间,负责约运行工区专责人共同现场验收确定时间后需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后,填写验收纪录并请运行工区专责人签字确认,如有问题需督促甲方及时整改。 4、中心专工负责从中心落实设备招标情况,开标后从中心服务大厅取回《设备中标通知书》、厂家联系人及方式、原件转核算办,复印件转交工程部。 5、依据《设备中标通知书》编制《设备订货任务书》转预算部安排签订设备合同,并注明设备预计到场时间,对于外电源工程,应先与工程部确定准确的电缆分盘长度再办理以上手续。 注:设备到场时间应根据安装工期、外电源进度、土建进度、用电时间来确定,不要造成安装完成后长时间不能送电而增加公司风险和费用。 十、收取预付款: 用户交工程款时需提供
1、由中心专工通知区局专工到区局出具《工程付款通知单》(付款金额可参照中标通知书)转中心专工 2、中心专工通知核算办根据批复的金额开出工程款发票,将《工程付款通知单》报到中心综合计划处找专责人签字,领出工程预付款将支票转核算办入账。 十一、设备交底 1、设备招标完成后,根据施工进度办公室以《项目配合单》形式通知工程部,由区局专工与工程专责人约定时间,组织设备交底并书面通知工程部、技术部,通知甲方和设备厂家到时参加设备交底会。 2、设备交底会后,工程部编写《设备交底纪录》转技术部、预算部并存档。 十二、设备验收 1、设备生产完成后,由工程部以《项目配合单》形式通知办公室,由区局专工与工程专责人约定时间组织设备验收并书面通知工程部、技术部,通知厂家安排验收 2、设备验收后,工程部和厂家确定设备到场时间,并编制《设备验收记录》转技术部、预算部并存档。 十三、施工交底 1、对于外电源工程需进行施工交底,根据施工进度工程部以《项目配合单》形式通知办公室,由区局专工负责和区局工程专责人约定时间并书面通知工程部,负责联系甲方组织交底。 2、安全技术部负责编写《施工交底纪录》转工程部、预算部并存档。 以上应认真填写并及时报相关部门以便在技术、资金方面把关。 十四、调度号申请 1、对于外电源、开闭站、小区配电室工程由工程部经理编写《调度号申请》附供电方案复印件一份转办公室。 2、工程部专工将《调度号申请》报到区局工程专责人,并负责落实调度号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办公室。 3、工程部将确定的相关调度好书面通知办公室,以便测量电缆长度。 十五、工程决算 1、根据工程进度,在工程量已明确不再有洽商发生的前提下,工程部组织召开工程决算会。 2、预算部与甲方洽谈工程决算,必要时可与办公室配合完成。 3、由区局专工配合甲方到区局办理结算手续并签订《施工建设合同》。 4、预算部与甲方确定的工程造价负责准备相关结算资料转工程部,由区局专工办理工程结算,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并开具《工程结算单》,转中心专工。 甲方办理结算工程款需提供
施工单位与供电局结算工程款需提供:
5、待发电后,中心专工将工程结算单和施工合同报到中心综合计划处,领取工程尾款并转核算办登记。 十六、产权移交 十七、工程报竣 十八、工程验收 1、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部经理以《项目配合单》形式通知办公室约专工验收。 2、由区局专工负责和区局工程专责人约定时间并书面通知第办公室,负责联系甲方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工程整体验收。 十九、工程上启动会、送电 1、工程报竣工后由区局专工负责落实工程上启动会时间,并告知办公室,上会前由工程部和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协调参会人员,保证送电时间。 2、区局专工将启动会确定的送电时间,以项目配合单形式转指挥系统,由指挥系统通知各相关部门。 3、送电当天区局工程科专责人由工程部负责安排接送,其它人员由办公室安排接送,也可要求甲方负责部分工作,如有问题互相协调解决,办公室可协助甲方安排好当天的人员接送、就餐等问题。 二十、结尾工作 10KV高基配电室工程 10KV高基配电室工程同10KV局分工程的项目有: 1、可研报告的制定 2、工程方案报装 3、高压供电方案 4、承发包委托合同 5、设计 6、图纸送审 (1)工程部将图纸送审资料准备齐全后,由部门内勤转技术部预审,技术部预审完毕后,由内勤转办公室接收由区局专工负责送到区局大厅。 (2)由区局大厅将图纸登记转至审图科,由审图科科长分配专责人进行审图。 (3)由区局专工负责催促审图专工尽快安排审图,审图时间确定后,由区局专工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盖有报审专用章的配电室图纸:2套 审图登记表:2份 供电方案复印件:2份 |